《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施行:首次设立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

厦视新闻 2020-06-01 19:52:28

2020-06-01 19:52:28

南音、漆线雕、红砖古厝等等这些生动的闽南文化符号,承载着我们生活的这片土地上独特的人文精神和传统,为了更好地保护、传承闽南文化,《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从今天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国首部地方文化保护专项法规,这部法规有哪些亮点?

首次设立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

在海沧青礁村院前社,传统香制作技艺非遗传承人陈建兵,正在向大家展示闽南天然香的手工操作步骤。虽说现场很热闹,但陈建兵告诉记者,从2014年设立传习中心以来,6年的推广经验让他感觉到,仅凭一己之力,小范围组织体验活动,向社会传播普及闽南文化总有些力不从心。

闽南天然香制作技艺传承人 陈建兵:我觉得还是需要有政府,给予更多的推动力量,让更多人参与其中,而不是只是小部分人的一项事务。   

今后,陈建兵这种“单打独斗”的文化推广模式很有可能会改变。今天开始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从规划与保护、传承与发展、交流与合作、监督与责任等方面对闽南文化的保护发展进行总体设计,并首次实施闽南文化保护名录制度,闽南传统口头文学、闽南民俗、闽南饮食等12个大类都纳入保护名录,囊括了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闽南红砖建筑、侨批、沙茶面等。此外《办法》还要求设立闽南文化保护专职队伍,重点收集统计辖区资源基础数据,做好保护名录对象的巡查保护。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李明哲:我们要求要编制闽南文化保护专项规划,我们要求要对重点区域,实施这种整体性保护。比如说我们一些村镇的建设,涉及到我们闽南文化保护专项规划里面所确定这些内容的,建设规划要服从于保护规划。  

 

鼓励城市建设融入闽南特色

此外,《办法》还强调,要综合运用多种措施,让闽南文化深度融入城市建设发展和日常生活,鼓励在相关规划和设施建设中体现闽南文化特色,将具有闽南特色的经典性元素、标志性符号合理应用于公共建筑、公共场所、交通设施等的设计、装饰或者命名中,进一步在城市中营造闽南文化氛围。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李明哲:我们要用硬核的这种法治力量,来保护文化环境,提供一个比较全面的、有效的制度保护体系,让闽南传统文化能够活起来,传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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