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鑫的难题:高空抛物屡见不鲜 《民法典(草案)》明文禁止

特区新闻广场 2020-05-27 22:30:37

2020-05-27 22:30:37

  这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成了街头巷尾大家热议的话题。27日开始,我们栏目的记者肖鑫就将围绕发生在他身边的几件事,来跟您聊聊民法典草案当中的一些新亮点。27日,我们首先来关注一下民法典草案中,关于高空抛物的一些针对性规定。

  记者 肖鑫:每天,从这样高大的高层建筑之间穿行而过,内心里总会有些不踏实,生怕哪一天会被从天而降的 这样的高空抛物坠物砸伤。近些年,我们身边,乃至全国各地高空抛物导致的意外伤害时有发生。谁来保证我们头顶上的安全呢?

  2018年12月5日凌晨两点多,在湖里区龙湖花园小区工作的杨先生在居民楼下和同事聊着天,没想到一个瓦罐和一个酒瓶先后从天而降。其中,掉落的酒瓶正好砸在了杨先生身旁的桌子上,飞溅的玻璃碎片划伤了杨先生的脸部。这是一起典型的高空抛物侵权案,遭遇这类案件后,受害人该如何维权呢?《民法典(草案)》对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其中,大家最关注的就是明文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任何人违反这一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建筑物上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都要承担责任。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明昆:通过这次立法,就是把这种行为已经明文规定进入法律,可以更加规范,相应的我们这些市民或者居民,在使用建筑物的时候,更加注意自己的行为。

  此外,《民法典(草案)》还明确了补偿人的追偿权。以杨先生的情况为例,如果没有查明是哪一户居民丢下了酒瓶,可能整栋楼的居民都要给予杨先生一定的补偿。但经过后期调查,如果查明了具体的侵权人,其他居民可以向侵权人提出追偿。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明昆:宏观上讲,可以让大家对法的这种效力,这种强制性,这种社会实际效果,更加信赖,更深层次来讲,是会引导社会,引导民众去解决相应的这些纠纷,有些人他觉得很冤,不是自己的行为,通过立法的方式能够排除掉这些无辜者。

  此外,《民法典(草案)》还明确了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就是说物业公司等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发生高空抛物或者坠物,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记者 肖鑫:高空抛物坠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民法典(草案)》在《侵权责任法》基础上,对高空抛物坠物治理规则作了进一步的完善,用法律在头顶为我们支起了一张更厚实的安全网,一方面,让我们走在高层建筑物旁,内心会更加的踏实,另一方面,也提醒高层居民,加强法律意识,预防高空坠物,更不能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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