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
5月24日下午,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福建代表团分组审议民法典草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沈跃跃,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国,代表团副团长、省长唐登杰在各自小组参加审议。
沈跃跃代表说,完全赞成民法典草案和王晨同志所作的说明。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确定的重大立法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经过反复修改、多次审议,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草案。
沈跃跃代表说,草案有几个鲜明特点: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抓落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得到了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民法典编纂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立法过程都充分体现了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就是一大亮点。二是符合国情和实际。明确规定有关基本经济制度,物权编、合同编草案修改完善担保物权、非典型担保有关规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各类民商事活动提供基本遵循。三是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典,增加家庭家风建设内容,以法治承载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四是贯穿儿童优先原则,保护婚姻家庭关系和妇女合法权益。草案已经成熟,赞成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一定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依法保护人民权利,为改革发展稳定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于伟国代表说,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实现了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民法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穿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紧密结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点,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保障人民美好生活的有力“法器”。赞成本次大会审议通过。
我们要迅速广泛开展普法,让群众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自觉遵守法律规则,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唐登杰代表说,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草案总结实践经验、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完全赞成。
我们要以民法典的施行为契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引导和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的浓厚氛围;规范行政权力,严格依法行政,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