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观察:小产权房目前“转正”无望
说起小产权房,有的人觉得它“物美价廉”,的确,相比起一般的商品房,小产权房的价格显得特别诱人。但与此同时,由于小产权房始终不被法律承认,由此导致小产权房交易无效、无法办理房产证等问题突出。自然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小产权房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通知强调,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自然资源部表示,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就全国而言,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为确保2020年底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坚持不变不换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自然资源部还要求,各地要加快地籍调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对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要清晰掌握。
新闻链接:广州: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的通知下发后,广州很快有了响应。昨天(5月20日),广东省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通知》显示,广州市确保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文件对登记范围进行了限制。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此外,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并不在登记范畴。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可进行登记。
《通知》对登记主体有严格的界定。申请登记发证的主体原则上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另外,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通知》提出,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予以确权登记。对于无宅基地使用权来源材料,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建设的住房,《通知》要求,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后进行确权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新闻链接:什么是小产权房?
两份通知都明明白白地写清楚了,小产权房不得“转正”。那么,到底什么是小产权房?相比起正常的大产权房,它具有哪些风险呢?
其实,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所以叫做“乡产权”或“小产权”。
和小产权房相对的,是大家平时购买的40年、50年产权的公寓以及70年产权的商品住宅,也有人称之为大产权房。相比于小产权房,公寓和商品住宅有不动产登记证,产权受到法律保护。比如,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小产权房的购买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另外,小产权房屋质量方面也容易存在安全隐患,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之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新闻观察:小产权房目前“转正”无望】
很多人可能会问,既然大家都知道小产权房是“问题房”,为什么还能大量存在呢?
很多人选择小产权房,主要还是考虑到价格,基本上在同一地段的房价里,小产权房可以比商品房便宜近一半,另一方面,选择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对小产权房能够转正是抱有一定期待的,甚至在开发商、中介等各方的鼓动下,是深信能够等到这一天的,所以小产权房才会有自己的市场。但现在,文件的发布,几乎是宣判,至少是目前来看,小产权房不可能转正了。但这个信号发布的很突然吗?显然不是,其实近年来,国家是反复申明,建设、销售、购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要是坚决遏制的。可见,国家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一直都是十分明确的。
那么国家之所以对小产权房态度坚决,主要的原因是什么呢?
第一当然是因为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容易引起房产纠纷问题,无法保障业主的利益。第二,小产权房的用地基本都有“硬伤”,包括有很多都是建在耕地上的,这不仅不合法,而且还会危及国家的耕地红线。如果小产权房转正,显然会出现更多的用地问题和纠纷。三是为了稳定楼市和房价。一旦小产权房转正,势必吸引资本进入这个市场炒房,对房价带来冲击。所以眼下,既然已经明确了小产权房不能转正,那么恐怕接下来最重要的就是怎么解决现存的小产权房,又怎么防止新小产权房的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