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多项措施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

2020-04-19 20: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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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金融监管局获悉,为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我市出台多项措施,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

在系列措施当中,我市支持设立股东实力雄厚、业务经营合规、风控能力强、服务实体经济到位的融资租赁公司,并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落户奖励、购租房补贴、增资奖励等。对境内外具有实力的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在我市新设立、收购控股或从市域外新迁入的融资租赁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引导融资租赁公司集中力量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定领域,在飞机、船舶、工程机械、医疗设备等传统领域进一步做大做强,积极拓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节能环保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文化产业市场,实现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发展。

我市还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扩大业务规模。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试验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设立专业子公司和特殊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可以不受最低注册资本金限制。

此外,我市将进一步加强行业统筹管理,建立内外资统一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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