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 关注民生:超龄员工如何“劳有所保”?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劳动力人口老龄化问题不可避免。在厦门,像环卫、绿化养护这类城市公共服务领域就有不少超龄员工,也就是超过退休年龄,依旧在岗位上工作的返聘人员,如何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今天的《聚焦两会 关注民生》系列报道,我们就和人大代表来聊一聊。
刘大姐是集美后溪的一名环卫工人,在这个岗位上工作已经10多年了。4年前,她50岁到退休年龄时,又被单位返聘了。
集美后溪道路保洁员 刘丽玉:领导也问我们,看我们要不要返聘,我们当然说要,小孩还在读书,这么早(退休)回去又没什么事做。这份工作我们做这么久也比较熟练,也需要这份工作,不然我们这种年龄要去找工作也难。
就这样,刘大姐成为了一名超龄女职工,继续在岗位上工作。作为保洁班组长,刘大姐退休前每月的工资有将近3000多元,被返聘后,每个月1900元的退休金和返聘工资加起来,一个月到手能有5000多元。记者从集美市政集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集美区有环卫工人5000多人,40岁以上的占到了总人数的50%左右。仅他们公司返聘的超龄员工就占到了20%。
厦门集美市政集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 李丽丽:她如果说在公司能够胜任这个工作,然后她也有返聘的意愿,我们一般跟公司之间双方达成一致,就会进行返聘,而且工种也有一定的(选择)。一般我们返聘的就是一些垃圾分类督导员、公厕的一些保洁员,还有一些路面的道路保洁员。
不过,与普通员工不同的是,这家公司返聘的超龄劳动者,签订的是劳务合同,一年一签,普通员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三年一签。虽说在薪资待遇上差别不大,但是普通员工缴交了医社保,而返聘的超龄员工则是由单位为他们购买商业保险。
厦门集美市政集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 李丽丽:目前返聘员工我们有给他们投保一个商业险,我们的保额相对也会高一点。
公司之前也尝试过给超龄员工缴交医社保,但是这笔费用对于企业来说压力不小,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用工成本。目前,他们是给返聘的超龄员工每人每年购买700元,保额80万的商业保险。但是随着返聘人员的年龄不断增加,也会存在保险公司投保意愿不强,投保金额不稳定等因素,这都会给返聘人员的上岗之路造成一定阻碍和困扰。
厦门集美市政集团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事 李丽丽:环卫工人这个工种比较特殊,比较年轻的劳动力也不太会选择这个行业,返聘人员的话年龄的构成比较大,所以他患疾病或者(受伤)风险比较高。如果说员工一旦长期处于这种生病状态,也会一定影响我们工作,就是说如果有社保兜底是最好的。
聚焦两会 关注民生:明确范畴和权益 为超龄劳动力提供保障
不仅是集美区,我市不少城市公共服务类岗位都面临队伍老龄化的现状。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超过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工作者,只要仍在工作,就不再适用劳动法规范,而归入民法调整范畴,也就是通过签订劳务合同调整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一旦遇到特殊情况,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就会存在真空地带。如何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呢?在今年的市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就关注到了这个问题,我们继续来看。
在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代光明等联名提交了《关于在城市公共服务中使用超龄人员的建议》,其中就超龄人员的具体年龄范畴,保障超龄人员权益,规范用工管理等内容提出了看法。
市人大代表 代光明:像武夷山市女的到55岁(返聘)她就有工伤险可以交,就在社保上面还可以交工伤险。我是想说我们解决的途径也是有的,超龄人员你可以交一个社医保,现在是交不上去。这个问题如果能交也解决了他们的就业、他们的工伤那些问题,就没有后顾之忧,厦门这方面可以做一些创新,就是要灵活地来处理现实问题。
代光明等代表认为,使用超龄劳动力,不仅仅是在本职岗位的延用返聘,而是社会面向超龄劳动力开放更多适合他们的就业岗位,给他们的就业提供更大的空间。
市人大代表 代光明:超龄人员首先他稳定,因为他需要这份工作,他也没有想说我要离职我要再去干什么,经验也比较丰富,因为他们以前一直在做,这些优势其实很明显。
建议还提出,针对超龄人员进入职场应该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与时俱进地保障老年人的就业权益,包括明确超龄人员的就业地位和权益保障,提高社会各界对超龄人员就业的认识和支持等。另外,建立监管机制,加强对用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为超龄人员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市人大代表 代光明:其实我们在用工管理方面可以做一些保障,比如说安全培训、用工规范,还有监督。比如你企业用工,你有没有对他在劳保那方面有做好保护措施这些方面用工监督、用工规范来做,其实可以做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