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厦门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厦门创新“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土地用途灵活转换”机制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在全国推广厦门13项、上海浦东11项、深圳8项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厦门的13项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全面覆盖要素市场化改革、科技创新体制机制、高水平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社会事业和空间治理五个方面。今天起,《厦视新闻》推出系列报道,生动展示这13条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坚定改革信念,凝聚改革共识,增强改革自觉,弘扬改革精神,奋力开创厦门各项事业改革发展崭新局面。
首先来看要素市场化改革方面的经验。我市创新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改革,在全国率先建立“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土地用途灵活转换”机制,允许用地企业在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比例范围内,合理转换调整,自主选择不同业态组合,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城市更新发展。
位于嘉禾路与湖里大道交叉口的轨道1号线火炬园站配套项目,地下一层,地面6层,是一个以TOD模式开发的地铁上盖综合体,同时它也是福建省首宗混合产业用地试点项目,以“办公+医疗”的混合产业用地模式供地,4.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综合体内,汇集了办公、医疗、酒店、商业等多种业态,企业可根据招商情况和实际需求,自由配置业态的布局和比重。
厦门地铁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慈屯:对于周边的片区居民的生活来讲,第一既有医疗需要的一个服务,第二在日常的生活中,他对于商业的需求,他可以来吃饭,可以带小朋友过来做一些教培,有一些娱乐活动。对于生活配套还是有很大的支持的。
这种可以灵活布局业态的项目运作,得益于厦门一项要素市场化改革——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改革,针对城市发展面临的土地资源配置不够精准、管控不够灵活等问题,我市在全国率先探索并建立不同产业类型用地的混合利用和用途灵活转换机制,首先,创新弹性管控的规划编制,在片区指标总量固定的前提下,均衡配置产业、生活、公共服务功能;其次,创新土地用途清单制管理新模式,在传统单一用途和“多用途综合体”供地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升级,支持建设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清单范围内,根据市场变化,对土地用途进行灵活的调整和转换,自主选择业态组合。
市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处长 黄淑芳:原来的“多用途综合体” 它用途是固定的,用途与用途之间是不能相互转换的,那我们新的混合产业用地它的亮点就在于,(转换用途)不需要再结转地价,也不需要再办理审批,就变审批为备案,就可以快速地实现产业的转型升级,也为企业节约了很多的时间成本。
截至目前,全市已供应各类混合产业用地20宗、土地面积约40.7公顷,建筑面积约131.8万平方米。在推进增量产业用地混合供给的同时,我市还全面打通存量低效用地用途转换的途径,允许存量土地向其他产业或民生项目转换。
市资源规划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处处长 黄淑芳:存量跟增量的相辅相成,齐头并进,就有效地推动了产业升级、还有土地综合效益的发挥,最后能够持续地推动厦门城市建设的高品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