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两大案侦结 台北检方要求判处28年6个月有期徒刑
台北地检署今天以涉嫌受贿、图利、侵占等罪起诉民众党主席、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检察官认定柯文哲收受贿赂并侵占政治献金,总计向法院求处28年6个月有期徒刑。法院决定是否续押(更新)
柯文哲因卷入京华城容积率案、政治献金案,已被羁押113天,台北地检署今日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中违背职务受贿、图利等罪起诉柯文哲,就受贿部分具体求处15年徒刑,并处罚金5000万元新台币;公益侵占民众党政治献金部分求刑5年;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献金罪求刑6年;众望基金会背信罪求刑2年6个月,共计不法所得9371万多元新台币。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 高一书:沈姓被告见柯姓被告,以践履相关违背职务行为,交代其秘书,自银行账户提领1600万(新台币)现金,柯姓被告亲自收受,沈姓被告交付之现金1500万(新台币)贿款,使用电脑Excel档案,记载于工作薄档案内。
根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检署的起诉书明确列出,柯文哲延押的理由,包括财产来源不明、保管受贿物品的许芷瑜仍未到案等。
此外,柯文哲办公室主任李文宗、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台北市前副市长彭振声等人也遭起诉。
柯文哲在京华城案中涉嫌违法让利台湾威京集团总裁沈庆京,台检方指控柯文哲涉犯“贪污图利罪”及“违背职务收贿罪”,于9月5日申请羁押禁见柯文哲获准,11月1日法院裁定延长羁押柯文哲。台北地方法院于12月20日裁准,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向民众党秘书长周榆修递交辞职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