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在行动:价费分离 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特区新闻广场 2024-12-06 21:48:12

2024-12-06 21:48:12

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供电企业及物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要求按照国家收费政策,将充电电费与服务费分离,实现充电电费单独计价,新规会带来哪些变化?

中港花园2期小区门前的这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前段时间刚按照规范完成了整改。站点内已经换上新的充电收费公示,扫描充电桩上的二维码打开小程序后,跳出的计费规则告知窗口也已更新,告知内容中明确标明了,目前充电费的收取分为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充电电费方面,居民住宅小区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收取,居民住宅小区外按照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主体自主定价,按照公示计费规则收取。

厦门匀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思彬:之前的收费标准都是按小时在计费,比如说很多以前是一元钱4个小时,那么我们现在更多采用的是电费(每度)0.533元,然后另外加服务费,跟以前是相对有区别,消费者看起来会更加的标准化、公开化、透明化。

充电运营站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次充电收费新规,要求“价费分离”,也就是划分为充电电费和服务费,这也让运营单位需要将更多精力放到提升充电服务质量上,才能增加自己的市场竞争力。

厦门匀电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思彬:我们也植入了更多的检测,对于每一辆车的充电过程我们会有一个大数据模型,会判断出这辆车是否有一些不确定因素的异常。

除此之外,新规还要求充电运营单位在每次充电完成后,要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用户推送实际充电数据,并倡导相关运营主体适当降低充电服务费用,引导大家在户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目前,匀电公司在全市居民住宅小区和城中村完成改造的充电站点已超过五百个,根据政策要求,在2025年1月1日前,各经营主体都应做到电费和服务费价费分离。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三级主任科员 陈源:我们整个充电电费的结算进行了一个环节上的理顺,从国家电网到物业小区,到这些充电设施运营企业,我们是明确了在电费这个项目上是严格要按国家的电价政策去执行,不得加价,有关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我们就要求相关的经营主体要做好相关的信息公示,让消费者能够比较清晰地知道实际充电过程中的充电费用的构成,就不至于让说整个充电行为变成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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