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

厦视新闻 2024-11-26 19:20:45

2024-11-26 19:20:45

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厦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工作。

《办法》明确了相关项目资金扶持标准,试点项目采取财政补助和财政贴息方式。其中,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的,城乡商贸流通项目、流通骨干企业项目扶持比例,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20%予以支持;生活必需品保供项目、农村商贸流通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项目扶持比例,按不高于项目投资的30%予以支持。符合相关规定的,扶持标准可适当上浮,但最高不超过项目投资的40%。单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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