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大力度推进农机报废更新:进一步扩大补贴种类 提高补贴标准
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推动农业机械升级换代,我市近期出台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实施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具。
2020年,我市曾出台《厦门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结合国家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部署要求,今年9月,我市制定出台新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扩大补贴种类范围,提高补贴标准,优化申报流程。
除国家政策明确规定的9种机型之外,《实施方案》结合厦门实际,将多功能拖拉机、微型耕耘机、育秧(苗)播种设备、病死畜禽处理设备等6种机型列入补贴种类。在补贴标准方面,《实施方案》提高了大多数品目的补贴额,例如,报废20马力以下的轮式拖拉机,补贴额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1500元。需要注意的是,新增的6种机型及提高标准的机具报废补贴。实施期限,截至今年12月31日。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洪志伟:我们将繁琐的流程简化成了,回收旧机、注销登记、申领补贴这三个程序。通过上门服务,网上办理的便民措施,就是农机主只要一个电话,回收企业就可以上门服务。就能够把这些程序,这些事项做完。
目前,同安区、翔安区、集美区各有1家承担报废农机回收的企业,农机机主可通过厦门三农网查询回收企业信息。在农机更新方面,我市也有相应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年最高可享受补贴金额,分别不超过10万元和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