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厦门实施环评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是一个预防源头污染的管理性制度,在建设项目选址阶段就必须要落实,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是在建设项目正式投产之前必须完成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用于建设项目的过程性管理。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历经半年的系统梳理,今年7月印发的《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今天正式落地实施,它将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厦门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综合管理名录》率先在全国,对现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做了全面梳理,破除了这两个管理名录的“壁垒”,用“一张表”统揽制度衔接,聚焦生态影响类和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的差异化分类管控,实现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全面统一。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 詹源:我们是有升有降,对于建设项目来说,你在准入的时候,你把建设项目的内容带进来,然后来研判说在环评的这个阶段你属于什么(污染)类型,作为排污许可的这个环节的管理,就会针对你整个建设项目来考量,不影响你的环境准入便捷性的情况下,对排污许可进行了一个强化管理。
《综合管理名录》的实施能给企业项目落地带来哪些利好?以我市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拟投资500多万元,建设新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计划年使用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溶剂型胶粘剂超10吨。如果根据原有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该公司需要编制环评报告书用做环评审批,以往一套流程下来至少需要60天,费用大概在十几万元,《综合管理名录》实施后,该项目的环评审批时间和成本将大幅缩减。
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处长 詹源:关于(环评)豁免类的和这个简化降级类的建设项目,它就不再需要进行审批,或者说它的审批方式比原来要更简化,节省了30天到60天的审批时间,对于报告表类的项目,它至少可以节省1万元到2万元的编制费用,对于如果是原先需要编制报告书的,节省更多了,十几万元、二十万元甚至是几十万元、上百万元都有可能。
《综合管理名录》还创造性地在名录中明确各类型项目的审批方式,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智慧宝典”,也为今后加快项目落地,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再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