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7次主任会议
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国豪主持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议题。
会议听取关于《厦门经济特区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中心条例(草案)》(一审)、《厦门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 修订草案)》(一审)、《关于授权厦门市人民政府暂时调整适用<厦门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的决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若干规定(草案)》(三审)、《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市政府关于2024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含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等的报告。
会议决定,将上述议题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此次常委会会议将于本月下旬召开,会期一天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