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创!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双告知”制度 减轻企业负担

特区新闻广场 2024-10-16 22:24:46

2024-10-16 22:24:46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需要依法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比如污染物产生、治理与排放信息等,如果企业未按照规定披露环境信息,将会面临行政处罚。厦门在全国首创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双告知”制度,就能帮助企业提前知晓环境“底线”和修复“路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近日,同安一家科技企业因为没有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及时履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义务。同安生态环境局对这家企业,发出了行政处罚按期披露环境信息告知书。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林秀雁:像不及时披露的话(企业)可能会受到1万到10万以内的这种处罚,它被处罚的这条信息,同样也会被推送到我们相关的平台,比如说像信用平台,那么影响(企业)的整个信用等级。

生态环境部门在送达处罚文书的同时,还实行了“双告知”措施。在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这家公司按照要求以临时报告的形式,披露了环境信息,避免了被二次处罚。

所谓“双告知”,一个是按期披露企业环境信息告知,告知企业如何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完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另一个是信用修复告知,指导企业如何申请环境信用修复,尽快重塑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

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一级主任科员 林秀雁:到企业去调研的时候,有些企业提到了说他们根本不了解这些政策,披露的途径在哪里,那有很多途径又很分散,到底要怎么规范地去填报,我们针对这几个问题就逐步的去做一些政策上的探索,“双告知”制度让企业了解了我们(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的“底线”,同时也知道了修复的“路径”。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双告知”制度从去年3月开始实行,为全国首创,至今已指导全市513家企业完成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信用修复等工作。此外,市生态环境局还组织专项培训,确保企业能够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其中集美区、海沧区还探索聘请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免费的专业化市场服务等,减轻了企业的填报负担,为企业减少了100多万元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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