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印发《厦门市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计划》
为深入实施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计划,近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厦门市退役军人教师培养计划》,与原有的试行方案相比,《计划》放宽了退役军人报考教师专门岗位的条件,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据介绍,原先,退役军人报考教师专门岗位、申领自考教师资格证一次性奖励、或参加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的对象,必须为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此次印发的《计划》将条件放宽为同等条件下厦门市户籍或厦门市接收安置的退役军人均可。
在退役军人教师职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培养方面,《计划》明确在常态化开展教师资格证考前培训的基础上,视情况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同时,我市教育系统名师工作室在建设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教师可直接推荐参与研修,不占研修人员名额指标。
此外,《计划》还将符合条件的厦门生源在校非公费师范生退役军人,纳入定向师范生进行培养,毕业后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接收、安置到中小学任教。
记者了解到,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我市每年将安排50个左右的岗位,助力退役军人进入校园任教、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