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县开第一枪 拟停发绿电同意函
云林县是台湾地区太阳能发电量前三大县市之一,但地面型太阳能发电场多设在农牧用地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引发民众抗争。为此,云林县政府喊话民进党当局,表示在其订定审查规范之前,云林县政府将暂缓核发再生能源发电厂设立同意函。
云林县民众举起白布条,抗议绿能发电厂设在自家附近。据台媒报道,目前,云林县太阳光电装置容量为2.14百万千瓦、发电量高达27.28亿度,为全台前3名,但太阳能发电厂大多都设置在农牧用地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农业发展。
台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 卓荣泰:如果是一方面希望发展科技,一方面对能源转型又没有办法来投入的话,这是违背的。
卓荣泰声称会再跟云林县政府好好沟通。不过自从光电业进到云林后,就爆出6起光电风电弊案,导致多位议长、乡长官司缠身。县政府指出,能源主管权责在民进党当局,如果县政府依规通过,会被指责说没有经过村民同意;如果县政府审查较严,又会被业者质疑是在卡关。为此,县政府发函民进党当局,称在其整体改进前,县府将暂缓核发再生能源发电厂设立同意函。
台湾资深媒体人 赵少康:这中间有没有人谋不臧,这中间有没有官商勾结,你不给他同意书,他说你太严格刁难,你给他同意书,他又说你地方可能勾结,从议长、议员到乡长、村长都被起诉了,整个政务推动都很困难,他可能就不愿意。
云林县长 张丽善:因为现在有很多的这些政策,都不够明确,变成就是好几套标准,我们希望当局能够一套标准,让各个县市都能够依“法”行政。
实际上,绿能发电设施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现在还传出,能源政策迫使云林县释出优良农地,甚至在容易淹水的地区设置光电设备。环保团体质疑,这根本是缺乏配套。
台湾监督施政联盟召集人 陈淑华:一些不该设置光电的地方,像优良农地,像一些古迹文史应该保护的地方,还有断层带附近,甚至地层下陷区,都有大规模的光电开发,让民众非常厌恶。
国民党民代 张嘉郡:不能只想要利用云林县的土地资源,却不接受云林县政府维护云林县民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