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方案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扩大支持范围 提升补贴标准

厦视新闻 2024-09-11 20:00:06

2024-09-11 20:00:06

今天上午,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单位详细解读近日出台的《厦门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不仅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提升补贴标准,同时还强化了资金保障,计划安排补贴资金共计超过10亿元。

《实施方案》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结合厦门实际,围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方面制定举措,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提振消费能力,激发内需活力。

值得一提的是,该《实施方案》提升了补贴标准,对汽车报废更新、农机报废更新等领域加大补贴力度。同时,扩大支持范围,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纳入补贴范围;增加支持家电家居产品以旧换新及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包括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智能家居消费等;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进一步拓展农业机械补贴品类。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辉艺:汽车置换更新原来是要求消费者必须报废自己名下的旧乘用车,这一次它可以把自己的旧乘用车作为二手车转让出去,并购买新的乘用车,报废的补贴标准是每人一台最高是两万,我们这一次的汽车置换补贴最高也可以达到一万六,所以我觉得这一次也是一个新的方向,让消费者得到实惠。

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对个人消费者购买 2 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 洗衣机、电视、空调等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 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 元。

在居家适老化改造方面,年满65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购置“适老改造”、“智能监测”、“康复辅具”等三个方面的设备和产品,分别享受购置价格50%和60%的补贴。一位老年人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市发改委副主任 简永丰:下一步我们会会同全市各有关部门加快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领域实施细则,安排补贴资金共计超过10亿元,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确保真金白银尽快直达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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