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在国家层面为国家公园专门立法
国家公园法草案10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这是在国家层面首次为国家公园专门立法。
草案共七章六十二条,主要对管理体制、规划设立、保护管理、参与共享、保障监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
在规范规划设立方面,草案明确,规定国家科学规划国家公园总体发展布局,合理确定国家公园数量和规模;国家公园区域内不再保留其他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
在加强保护管理方面,草案规定,对国家公园区域内各类自然生态系统和特定保护对象分类制定保护和管理目标,开展专项保护,对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生态廊道连通、重要栖息地恢复等坚持自然恢复为主;国家公园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严格限制人为活动。
草案还明确严格法律责任,对损毁、涂改、遮挡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国家公园界线标志,在国家公园开展禁止的活动,不服从国家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并做好与相关法律规定的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