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在行动:全市首台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持证上岗”
9月1日起,由市市场监管局印发的《厦门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管理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明确,具备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在全市医院、社区、商场等符合医疗器械贮存要求的场所设置自动售械机,这也意味着一种医疗器械零售新模式在我市开始施行。
9月2日上午,在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国药集团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从工作人员手中接过全市第一张自动售械机的备案凭证,取得备案凭证后,他们就能用自动售械机,销售可由消费者自行使用的第一、二类医疗器械。公司负责人说,原先要销售医疗器械,企业需要开设一家门店,《厦门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管理规定》的出台,打破了传统的一个经营点要开办一家门店的模式,有助于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扩大影响力。
国药集团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 潘敏:开一个门店对于我们这种零散的,零售的业务模式,成本非常高,用医疗器械柜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我想一年(投资)医疗器械柜的成本跟开一个门店比起来至少是节省十万元以上。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 梁毓敏:鼓励发展我们这种医疗器械零售的新业态、新模式,医疗器械它是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如果说(企业)是要设售械机,最少它要取得二类的经营备案凭证,而且是要含有这种零售经营方式的企业才可以。
在厦门市第五医院康复科门口,我市第一台符合《规定》要求的自动售械机也已经正式上岗,这台自动售械机主要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电极,患者可直接在科室门口自助购买。
厦门市第五医院院长助理 何峰:这项业务的开展应该说是作为我们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零售的一个补充模式,同时也极大了方便了患者24小时的购械需求。未来我们可能会根据各个临床科室需求,跟企业密切对接,增加一些针对患者需求的专用售货柜。
市场监管部门表示,目前我市已有10多家企业,正在筹备采用自动售械机销售医疗器械,近期全市预计有70多台自动售械机将投入使用。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 梁毓敏:后续还会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还有包括涉及到比如说价格、还有广告等各方面的这些检查,一起结合起来,也会对售械机进行检查,总之要多方面来管理,保证在售械机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