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辅助生殖医疗服务下月起纳入医保

厦门日报 2024-08-27 09:04:45

2024-08-27 09:04:45

昨日(26日),本报记者从厦门医疗保障部门获悉,9月1日起,厦门市将“取卵术”等一系列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畴。

目前,我市获批可开展辅助生殖技术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共3家,分别为: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

这是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精神,实施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我市按照国家、省医保局有关部署要求,积极响应民生关切,进一步规范完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医保支付政策,于9月1日起执行。

统一执行福建省制定的价格项目规范,整合规范了我市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价形式由原来的自主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

整合设立“取卵术”等12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定价,其中“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外,还将“取卵针”“胚胎移植管”等2类可另行收费医用耗材也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项目及可另行收费耗材按个人先行自付15%后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负担,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执行。辅助生殖相关的门诊术前检查等费用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均按照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实行。

考虑到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主要在门诊开展,纳入医保支付的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仅限于门诊支付,多次试管助孕只要符合规定次数均可纳入医保报销。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更好地满足育龄人群生育的需求,帮助他们减轻生育压力,减少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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