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启动: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厦门市房地产协会和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今天发布《关于联合组织厦门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活动时间暂定一年,以支持我市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提升群众购房体验。
根据通知,此次活动的参与对象包括:换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商业银行和交易资金监督机构。其中换房人,是指自愿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计划出售本市二手商品住房并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员。参与活动的“新房”是指两家协会官网公布的开发企业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根据通知,“旧房”应为商品房住宅,具有独立不动产权证书,旧房房源应成套可生成厦门市存量房房源编码、产权清晰,状态为可交易,不存在查封等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为了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换房人可享受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补贴旧房交易中介费、当前市场最优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及旧房转移登记手续代办服务、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等内容。此外,如果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约定解除《“以旧换新”新房认购意向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退还定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目前,厦门市房地产协会和厦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已公布首批参与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中介机构、银行以及交易资金监督机构的名单,有意向的换房人可在两协会平台“以旧换新”板块登记置换需求,按照流程进行下一步的旧房挂牌出售和新房选购与签约。本次活动将持续到明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