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龟速”行驶致后车追尾 一司机挨罚
一辆小货车在高速公路上“龟速”行驶,导致后方发生三车追尾事故,自己却扬长而去。近日,后方事故车司机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画面,发给了厦门高速交警。
行车记录画面显示,当天下午3点左右,在甬莞高速临近云埔服务区出口匝道路段,视频车前方的一辆小货车突然刹车低速行驶,视频车也赶紧刹车,不过视频车后方的车辆刹车不及,追尾了视频车,而小货车则变到了右边车道,驶离了现场。在核实小货车确实存在龟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后,高速交警马上联系了小货车司机。经传唤,小货车司机许某来到高速交警厦门执法站接受处理。
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凤南中队指导员 魏柯:许某在看了后方车辆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以后也是感到非常后怕,所幸没有人员受伤,许某当天下午,是因为不熟悉这个高速公路的路况,在(行驶到)出口匝道时候,才想到她要往右侧变道,这个时候因为右侧有正常行驶的车辆,就降低了车速,并伺机往右变道,所以导致后方车辆被紧急逼停。
高速交警表示,高速公路行车最低时速不得低于60公里每小时,现场,民警依法对许某在高速公路超低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凤南中队指导员 魏柯:超低速行驶的话,会使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的安全距离被大大缩小,造成高速公路正常的通行秩序受到影响,引发追尾碰撞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