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售的假药号称与“片仔癀”同宗同源: 一团伙被判刑
一款名为“璞苑八宝丹”的药品,号称“祖传秘方”,与“片仔癀”等名贵中成药同宗同源,能够治疗多种疾病,被销售到了全国20多个省份。然而消费者不知道的是,这款药竟然产自漳州的一栋居民楼内,而且还是个典型的“三无产品”。近日,思明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制售假药的团伙被依法判刑。
这是2022年6月,民警在漳州一栋居民楼内依法搜查的画面,房间地上摆放的物品,就是药品“璞苑八宝丹”的原材料。这个房子,就是被告人陈某生产假药“璞苑八宝丹”的场所。2019年年初,被告人陈某偶然得到一份民间药方,号称“源于明朝宫廷秘方”,与“片仔癀”等名贵中成药同宗同源。于是,没有任何医药学专业背景和从业经历的他,就根据这份民间药方,在家中研究起了药品制作。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 傅嘉琳:陈某自己在网上购买了一些牛黄、麝香粉等原材料,并定制了一些包装盒,开始自己在家中制作所谓的“璞苑八宝丹”,在网上销售的过程当中,陈某声称该药品与正牌药品“片仔癀”同宗同源、功效类似,可以治疗肝炎、胆囊炎等疾病,每瓶药品的售价大概在800元到1600元左右。
“璞苑八宝丹”虽然没有批准文号、没有说明书,也没有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信息,而且与“片仔癀”也有明显差价,但靠着与名贵中成药“同宗同源”的噱头,“璞苑八宝丹”的销量十分可观,甚至卖到了全国20多个省份。为了开拓市场增加销量,陈某还拉拢了一些帮手。
思明法院法官助理 傅嘉琳:在陈某制造销售假药的期间,前妻为他出谋划策,并提供手机号、微信号、银行卡等,用于购买、接收原材料、收发快递、接收货款,另外陈某还发展了两名下线,给他们相对优惠的“代理价”,让他们通过微信、快手、抖音等多平台推广销售。
经福建省药监局厦门稽查办认定,陈某生产销售的“璞苑八宝丹”均为假药。
思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缺乏从事药品行业的资质、能力、条件,生产“璞苑八宝丹”,并冒充药品对外销售,自行设定并宣称功能主治、适应症,所含成分经检验与“八宝丹”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而陈某前妻明知陈某制作“璞苑八宝丹”的具体情况,仍为其出谋划策提供帮助,二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生产、销售假药累计金额共计40余万元。两名下线为牟取非法利益,违反国家药品管理规定,明知是假药而进行销售,累计销售金额分别为5万多元、8000元。
思明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0万元;判处陈某前妻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万元。陈某的两名下线也因为犯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