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和非户籍可申请公办园 集美海沧公布秋季招生意见

厦门日报 2024-07-28 08:25:47

2024-07-28 08:25:47

近日,集美区和海沧区教育局公布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两区都明确指出:集体户和非户籍也可以申请公办园。

在此之前,公办园一般只面向招生片区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

集美区教育局明确指出:公办幼儿园在完成片区招生任务且有剩余学位的情况下,会进行余额辐射,集体户和非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以关注各公办幼儿园的微信公众号、信息公开栏或者拨打咨询电话了解情况。

海沧区教育局更加明确指出:8月15日至8月16日,未招满的公办幼儿园将公布剩余学位数,进行补录报名登记。补录对象为尚未被录取的“两一致”幼儿及非“两一致”幼儿,根据报名人员情况,按照以下顺位依次递补:

一、海沧区“两一致”对象,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二、海沧区户籍幼儿(含集体户),以幼儿落户海沧区时长排序录取。三、在招生片区已购房未落户的对象,按父(母)亲购买的片区房屋的备案时长排序录取。四、本市外区户籍幼儿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以幼儿父(母)近三年在我市缴纳社保时长排序录取;缴纳社保时长相同的,按父(母)居住厦门时长排序录取(社保及居住信息均取时长最长的一方计算)。

两区幼儿园招生的细则,可上本报教育类微信公众号“厦门招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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