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救助2587名残疾儿童

厦视新闻 2024-07-09 19:38:13

2024-07-09 19:38:13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扩大康复救助年龄,提高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救助2587名残疾儿童。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我市开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2021年,我市在此基础上实现提标扩面,在康复救助年龄方面,将厦门市户籍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由0至14岁调整为0至17岁;在康复补助标准方面,将厦门市户籍的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言语障碍、智力障碍、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不超过15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不超过1700元,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补助服务水平。

市残联康复处处长 吴晓芳:为了方便残疾儿童能够尽快拿到补贴,我们要求各区在儿童救助兑现方面实行“一月一核销”,如果是因为(在外地进行康复)资料或材料的问题,我们可以延迟,最迟就是一个季度(之内)兑现。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救助2587名残疾儿童,救助金额1922万余元。今年5月,市残联发布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协议管理机构名单,包括厦大附属第一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康复医院等67家机构,服务项目涵盖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的康复指导、康复医疗和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就近康复提供便利。

市残联康复处处长 吴晓芳:我们会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对协议机构的服务质量加强管理,(同时)对高危儿童进行抢救性的康复,一个是对孤独症儿童,一个是脑瘫儿童,这两类儿童进行试点性的儿童早期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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