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福建工商业用户7-9月执行尖峰电价

央视新闻 2024-06-30 15:00:31

2024-06-30 15:00:31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8号),福建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起,有效期五年)。

其中,工商业用户尖峰电价

仅在7-9月执行尖峰电价

一起来了解下吧~

7-9月将执行尖峰时段电价

仅针对全省工商业用户

居民、农业电价不受影响

1尖峰电价7-9月执行,11:00-12:00和17:00-18:00为尖峰时段,按尖峰电价执行。

2具体时段划分和浮动比例如下:

*参与峰谷分时浮动的价格成分仅为“上网电价”部分,其他价格成分不参与浮动。

您可能还关心......

问:执行尖峰电价有什么改变?

自2023年1月1日起,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所有工商业用户均要执行尖峰、高峰、平时、低谷四个时段分时电价。为了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8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原来的基础上明确仅7-9月执行尖峰电价,其余月份分峰、平、谷三个时段执行。

问:我要到哪里可以查询分时电费情况?

您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或前往营业厅获取相关的电费信息

电价机制的适时调整

有利于保障电力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促进新能源的发展和消纳

从总体上降低全社会用电成本

打开看厦门APP获得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