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中,《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若干规定(草案)》、《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修正草案)》进入一审程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两部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率先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立法
因台而设的厦门经济特区,再次先行先试,在大陆率先开展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立法。本次提交审议的《厦门经济特区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若干规定(草案)》,以“小切口”立法服务对台工作大局,全文共9条,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作出系统性规定,包括采认目录、动态调整、采认证书、优惠政策等内容。目前,我市已分两批次公布实施80项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目录清单,其中专业技术类20项、技能类60项。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台湾地区职业资格采认对于发挥经济特区先行先试作用,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推动台胞来厦就业创业,促进两岸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洪春凤:我们建议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探索直接采认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将有关职业资格采认纳入目录,并对试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吴涛:我们这里的职业资格分为两种,一个叫水平评价类,一个叫做准入类。对水平评价类的,只要列入了目录,台湾同胞就非禁即享,只要列入目录就可以取得提供相关服务的资格。所以应该把说明中这个主要的背景写进来,不要说只要列入目录了才可以提出申请,而是只要列入目录就可以从业。
为推动自贸区高质量发展做好法治保障
《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建设规定(修正草案)》对接国际经贸规则,借鉴了国内其他省市自贸区先进经验,结合我市成功经验做法和相关政策,围绕管理体制、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两岸经贸合作、促进产业升级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方面作出修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规定(修正草案)》不仅要坚持创新导向、展现厦门特色、增强国际交流,还应增加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数字产业化、支持厦门与金门加快融合发展等新内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法治保障。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黄向阳:修改后的第三十七条,自贸试验区探索与金门的关系,要推动在金门建设两岸货物集散转运中心,我觉得这个非常好,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