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社保业务数据清理正在进行 两类人员需及时办理手续
新一年度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开始了!近日,记者从厦门市社保中心获悉,此次专项清理工作针对两类人员的个人账户集中开展,一类是到龄未在厦门市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另一类则是未在厦门市办理继承的死亡参保人员。根据相关要求,相关人员需尽快到市、区社保中心咨询办理转移、清退、继承等相关手续,以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本期“社保有事我帮您”栏目,就为大家详细介绍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涉及对象及办理方式。
据了解,到龄时具有厦门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参保人员,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申请在厦延长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可转移至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居民保”)领取城居保养老待遇。不申请延缴或转入城居保的到龄参保人,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可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参保人员到龄时非厦门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经判断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的,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申请在厦延长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厦门非其待遇领取地的,可转移至其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不申请延缴或无法转移到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的到龄参保人,可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曾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可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中心办理退保手续。
曾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未办理退休手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如果厦门为最后缴费地,且有异地缴费未归集的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归集),可凭死亡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被继承人银联标识银行卡(使用继承人银联标识银行卡的,需提供申领死亡待遇承诺书或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到市、区社保中心进行查询并办理继承手续。
办理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0592-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