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
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力度。
国家医保局要求,发挥医保基金导向作用,进一步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方便农村居民就医。
同时,通知要求落实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开展医保总额付费的要求,探索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整体作为医保预算单位,综合考虑基金收支、人员结构、历史费用、疾病谱变化等因素,合理编制医共体总额预算指标。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体系,突出服务质量和数量、分级诊疗情况、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结余留用政策挂钩,按规定向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及时拨付结余留用资金,并通过牵头医疗机构在医共体内部合理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