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的意见
厦门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先行实践地,30多年来,厦门牢记嘱托、持续推进,探索出一条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建设路径,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厦门实践”对深入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深刻启示作用,为深化拓展“厦门实践”,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的意见,从八个方面加快建设美丽中国样板城市。
《意见》提出,将从统筹推进从山顶到海洋一体治理、全面营造优美宜居生态环境、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大力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有效激发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自觉、协同打造海洋命运共同体等八个方面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
在统筹推进从山顶到海洋一体治理方面,《意见》明确,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深化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青山计划,持续推进裸露山体“青山挂白”治理,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林相改造;实施碧廊计划,大力推进生态绿廊系统建设;实施绿水计划,持续深化流域综合治理、河口湿地生态修复,策划实施筼筜湖综合治理六期工程等项目,构建优美河湖生态系统;实施蓝湾计划,改善厦门湾水体动力,推进马銮湾、同安湾等海域和海岸带生态保护修复,适时启动东坑湾综合治理,以同安区军营村、白交祠村-东西溪-同安湾为试点,推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保护治理大格局。
在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方面,《意见》要求,加快产业绿色转型,支持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等重要产业发展;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建设绿色工厂、工业园区,实施电能替代,推动企业开展设备更新和工艺升级;发展“新能源+储能”等新型能源供给模式,提高产业领域可再生能源消费占比。
在有效激发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自觉方面,《意见》提出,推广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构建绿色低碳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拓宽“个人信用白鹭分”生态文明领域应用场景,加快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
根据《意见》,到2027年,厦门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不断完善。到2035年,厦门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质量位居世界海湾型城市前列,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全域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