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福建推出贯彻落实《意见》系列措施 加快推进两岸融合

两岸新新闻 2024-04-24 22:36:12

2024-04-24 22:36:12

在今天的国台办例行记者会上。有记者提问,去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正式发布。自《意见》发布以来,福建推出了哪些举措,目前进展如何?对此,发言人朱凤莲作出了回应。

朱凤莲表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主动作为,提出创新举措,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协同落实机制,创新工作方法,共同推动《意见》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福建省委、省政府强化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制定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了首批15条惠台利民措施,在便利台胞往来和生活、深化闽台经贸合作、鼓励台胞就业创业等方面,切实办好一批台胞可感可及的实事,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福建在打造共同家园、深化经贸合作、密切情感纽带这三个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 朱凤莲:推动基础设施应通尽通,“小三通”和空中直航航线部分复航,客流量大幅增长,去年福建新增台资企业2100多家,实际利用台资规模70多亿元人民币,持续优化涉台营商环境,拓展台企发展路径,比如促使台湾品牌首次加入大陆老字号“大家庭”,“正新”“太祖”等4个台湾品牌被授予厦门老字号牌匾,2023年成功举办海峡论坛,海峡青年节等近280场两岸交流活动,取得积极成果,岛内台胞来闽57.3万人次。

朱凤莲表示,下一步,福建省将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持续从推动社会融合、经济融合、情感融合、全域融合四个方面着力,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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