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教育局发布重要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网站 2024-04-19 07:57:28

2024-04-19 07:57:28

定了!重要通知!

厦门市教育局最新发布

厦门全市首批,共50所!

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来了!

赶快来关注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遴选首批中小学

科学教育实验校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等十四部门印发〈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经研究,决定遴选首批厦门市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作目的

在全市范围内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在课程资源开发、教师队伍建设、教学方式变革、教育评价改革、场所场景构建、社会力量整合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先试,探索科学教育实施有效途径和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提升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和水平。

2实验校工作任务

(一)完善科学教育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学校科学教育领导机制,制定具有特色的校本实施方案,选配科学副校长、科学辅导员和具有理工类硕士学位的科学类课程教师,提升教师科学素养与教学能力。结合实际建设科学探索实验室、综合实验室、创新实验室、科学活动园等,按标准配齐配好实验仪器、设备、资源等,为科学教育教学提供软硬件支撑。

(二)加强科学类课程教学。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协同育人,因地制宜构建学校科学类课程资源体系,加强综合课程开发,形成内容丰富、领域宽泛、学段衔接、分层分类的科学类课程群。创新课程实施机制和教学方式,注重与多学科融合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能力和合作能力等。

(三)拓展科学活动内容。高质量实施校园科学节“双百行动”、课后服务科学教育“双百行动”及科学实践“双百行动”,形成科学教育品牌。组织以科学教育为主题的家庭科普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讲好最美家庭科普故事。强化项目引领,开展科学教育境内外交流交往,带动区域科学教育发展。

(四)创新科普教育实践。吸纳与整合在地科普教育资源,与具有科学教育功能的机构(馆所、基地、园区等)建立常态合作,开展跨校、跨区、跨基地、跨场馆的研究和实践。开展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践研究,聚焦学习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等重大科技成果活动,举办特色科学教育活动。

(五)实施学生多元评价。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和国家课程标准相关要求,探索可测量的科学素养发展监测形式,形成学生实验能力和探究实践能力评价办法。开展跨学科的科学教育综合评价,对有潜质的学生早发现早培养,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和培养。

3申报推荐

(一)直接认定

国家级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厦门市普通高中特色项目(科技类)建设校等16所学校直接认定为厦门市首批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请各相关学校制定推进科学教育的工作方案,积极改革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典型经验和创新成果,发挥辐射引领作用。

(二)申报推荐

1.自主申报。既可以学校为单位单独申报,也鼓励学校作为主体单位与合作较为紧密的科学馆、青少年宫、高校、产业园区等单位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于5月30日前自主申请并填写申报表,区属学校报送区教育局,市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2.区级推荐。区教育局对申报单位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注意高中、初中、小学等各级学校的平衡,尽可能形成贯通培养体系。各区确定推荐对象后,于6月20日前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提出推荐意见。各区推荐实验校不超过7所。

3.市级遴选。市教育局于7月上旬组织专家现场评估,确定50所实验校,按照“广覆盖”原则统筹兼顾各类型、各区域中小学校。

4组织实施

(一)统筹保障。各区教育局、各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强统筹管理,在政策、经费、师资和资源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为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改革创新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二)过程管理。实验校要因地、因校制宜,研制推进科学教育的工作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市教科院、各区教师进修学校要对实验校建设加强过程指导,强化跟踪问效,定期组织研讨交流,认真总结凝练经验,推广改革成果。

(三)建设评估。实验校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市教育局定期组织开展实验校建设成果评估,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调研指导和工作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实验校名单进行动态调整确认示范校,并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实验区(校)或示范区(校)。

厦门市首批

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

目前已被认定学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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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已有这些学校被直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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