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厦门福州泉州龙岩率先试点

厦视新闻 2024-04-04 19:51:45

2024-04-04 19:51:45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从本月开始,我省启动为期1年的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厦门、福州、泉州、龙岩被确定为试点城市。试点开始后,跨省异地就医的工伤职工,可以持社保卡直接结算。

据了解,本次纳入异地就医人员范围有三类,分别为:异地转诊转院、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工伤职工。这三类工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并完成工伤认定、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或辅助器具配置确认,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工伤医疗费用、住院工伤康复费用和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直接结算。

工伤职工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先进行备案登记,才能进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工伤医疗费、住院工伤康复费,执行就医地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等有关规定;辅助器具配置,执行参保地辅助器具配置目录有关规定。异地长期居住(工作)工伤职工和跨省转诊转院工伤职工备案有效期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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