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30分钟大课间,执行效果是重点
预防青少年近视有了大动作。近日,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通知,开展第8个全国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通知作出六项部署,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要求确保中小学生课间正常活动;中小学校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让学生有更多时间到户外活动和望远,缓解视力疲劳。
因为预防近视的硬性规定,中小学生有了30分钟的大课间活动。相关医学研究显示,预防近视的效果跟体育活动的类型、强度无关,充足的光照是户外活动防控近视的最关键因素。就是说,只要让孩子们在户外的自然光线下玩起来,不管玩什么,那就能够达到预防近视的效果。
但是,大家还有另一个担心,那就是:这两年有关让孩子在课间自由活动的民间呼吁、红头文件已经不少了,执行效果究竟如何?远的不说,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明确,不得对学生在课间及其他非教学时间的正当交流、游戏、出教室活动等言行自由设置不必要的约束。而现实的骨感是,近几年来有关“消失的课间十分钟”的报道不断,因为孩子下课不能自由走动、交流而不得不搞“厕所社交”,成了全国两会上的热议话题。
从“厕所社交”“课间圈养”到“消失的课间10分钟”,一个个出现在热搜榜上的新词,其实描述的是同一个老问题:孩子在校期间不能自由活动,甚至连体育课上的活动也被严格限制。
那么问题出在哪呢?真的是学校的规定太刻板,老师不近人情吗?其实,老师都委婉地表达了担心:学校不是“无限责任”,课间的更充分释放需要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发力。直白地说,学校还是因为担心在课间10分钟或者体育活动当中,孩子意外受到伤害,哪怕只有个别家长索赔,都可能对学校构成巨大压力。于是,学校索性一刀切不让活动,正所谓“没有活动,就没有伤害”。家长掷出的回旋镖,终于落在所有孩子的头上。
其实,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最高法的工作报告中提供了解开校园活动死结的一种思路。最高法报告专门提到了校园安全责任的划分:“小学生体育课意外受伤,家长起诉学校,校方已尽必要教育管理责任和救助义务,法院判定学校不担责。对学校依规组织体育活动等不施以苛责,有利促进孩子健康成长。”
孩子在校园活动当中意外受伤,不应该让学校承担所有的责任。过往“和稀泥”的司法观点,只会导致学校成为极端的风险厌恶者,最后还是孩子承担下了所有。
让孩子活动,就难免会发生一些损伤,关键是风险的合理分配。就法院而言,公正的司法裁判,能合理分摊权利和风险,是一把解决问题的钥匙。就教育部门而言,客观考核校园伤害发生的原因,不一刀切地要求“校园零伤害”,也是一把钥匙。就家长而言,面对磕伤擦破的孩子,明是非讲道理,也是一把钥匙。
课间活动不仅有助于预防近视,对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身体发育、社交能力培养更是不可或缺,但是我们要学会理性地接受孩子成长难免遭遇的挫折和“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