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起 燃气器具不合格或被停气
福建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日前发布《关于禁止销售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的通告》,通告明确,全省经营者、用户严禁销售和使用不合格燃气器具。
所谓不合格燃气器具,是指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器具,不符合国家标准无熄火保护装置的商业燃气器具。按照要求,燃气燃烧器具必须获得国家CCC认证,对销售不符合要求的燃气器具立即下架,停止销售。对不按规定经营的燃气器具销售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在通告发布后(即2月20日后)新开通使用燃气的用户,其用气场所、燃气设施或者燃气燃烧器具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燃气经营企业不得与其新签订供用气合同,不得供气。通告发布前已经供气的餐饮、工业等非居民用户,使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燃气燃烧器具或连接软管、燃气泄漏报警器的,供气的燃气经营企业,应在2024年2月29日前书面告知用户限期整改,隐患问题录入“餐饮场所燃气巡检App”。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24年3月31日后拒不整改或未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要采取撤出液化石油气钢瓶、截断户外燃气管道等必要的停气措施,并将相关情况主动告知当地燃气主管部门。
小贴士
怎么判断燃气器具是否符合标准?
消防部门介绍,家用燃气灶具应查看是否有熄火保护装置,该装置一般安装在靠近火盖侧,直径大约2毫米~4毫米。其次查看是否有CCC认证标志,并在“国家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验真伪。此外,按照 《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规定,每台灶具均应在适当位置安装铭牌,其标志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代号或适用地区、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等,集成灶还应增加其他组合器具相关标准铭牌明示需求。
商用燃气灶具则需查看炉头内是否有熄火保护探针,且内部燃气主管路上是否有自动电磁阀。这类燃气灶具的铭牌应牢固、耐用,并能长期固定在燃具醒目位置上,有用电要求的燃具应标有电源性质,承压燃具应注明产品的工作压力。
燃气软管方面,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应检查软管上连续长度每隔300毫米或单根软管标识内容是否完整。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应检查外观和标志,软管表面应光亮、清洁、不应有明显的划伤和压痕,管口内应无明显污渍等。
市民还应注意,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俗称减压阀或调压阀)设定状态的调节部件是否被封固,可调节的调压器是否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