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人才留厦享生活补贴1万元/人

厦门日报 2024-02-28 08:27:03

2024-02-28 08:27:03

为了鼓励更多技能人才留厦,近日,厦门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新引进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新到厦门就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享受厦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普通本科毕业生的同等待遇,即1万元/人的补贴标准。

根据通知,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需为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毕业信息应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上的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系统中查询,培养层级应显示为“预备技师”;申请人已在厦门办妥落户手续,按规定缴纳我市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未享受过我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申请流程为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用人单位登录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人事人才项目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证书扫描件;与我市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协议扫描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流水凭证。

相关部门将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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