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送货上门”新规,还需要在实践中磨合
交通运输部日前公布了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三类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送货上门”的新规是否合适、能否顺利实施,以及是否会增加行业最终增加用户的成本,值得关注。
总的来说,快递新规对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送货上门问题有了统一的规范。众所周知,快递是否送货上门是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门卫自提、菜鸟驿站、便利店代收点、智能快递柜等多途径并存,反映了快递企业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尝试。而用户同意与否,成了快递企业行为是否合规的重要标准之一。新规实行之后,近年来令很多消费者感到不满的“送货上门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不过,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快递从业人员和经营快递业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要求快递企业不得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势必有些“一刀切”,如何有效应对,各有利弊。
当下,有的快递企业坚持将快递送货上门,有的直接将快递投放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认可送货上门的用户认为,快递企业的服务行为规范、安全、方便;对将快递投放到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的行为,也有用户认为很方便,真正解决了上班后家中没有人接收快递的问题。这些因素,同样反映了快递企业对用户需求存在众口难调的困境。
本来,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只要发一个短信,让消费者知道快递到达地点,方便消费者随时提取就行了;新规实施后,不论消费者驾驶车辆,还是在不方便接听电话的工作时间等,快递人员以电话方式征求消费者意见,都可能对消费者形成骚扰。这对熟悉消费者的快递投递员而言,并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可对新投递员或陌生消费者来说,应不应该“送货上门”、什么时间“送货上门”,以及应不应该主动与消费者联系、什么时间与消费者联系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却是个新难题。
快递新规实施后,相信快递企业会有新动作。如与消费者就快递是否送货上门或投放在哪里签订相关协议,以区别情况区别对待。但事实上,快递企业很多,消费者变动频繁,消费者想法或者需求不一,都使快递新规落实存在困难。快递企业就快递投放频繁联系消费者,除了影响消费者的情绪,也会加大快递员的工作量,快递员按新规服务导致快递投递成本上升,最终将会转嫁给消费者,这恐怕也是消费者担心的。
当然,相信快递企业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和加快快递业高质量发展的精神,会将新规执行中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并进一步探索新服务模式,推动快递相关规定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