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隐患要曝光、要报道,关键是纠正
2月24日凌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南京雨花台区“2·23”火灾事故有关情况。截至23日24时,事故共造成15人遇难,44人在院治疗,其中,1人危重,1人重症,42人伤情较轻。据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梁军介绍,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
尚没有过完元宵节,还在春节期间,但是受害家庭已经是天人永隔了。人不是抽象的数字,15个遇难者曾和你我一样在这世上有着丰富的生活。在发布会上,南京市市长陈之常鞠躬致歉:向遇难者表示沉痛哀悼,向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亲属表示深深的歉意。实事求是、客观准确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这是对生命负责、对真相负责的应有态度。
起火原因的通报是非常严谨的,目前初步通报的是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是不是由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还需要消防部门的权威勘测、认定。但是,这不妨碍反思充电乱象引发的消防风险,举一当反三,亡羊必补牢。
早在2022年,南京电视台《法治现场》栏目,就做过“明尚西苑小区架空层挤满电动车”的新闻报道。当时有居民表示,该小区的2号楼架空层里停了180多辆电动车,自从2019年禁止将电动车存放楼道里后,原本用作健身休闲和停放自行车的架空层,就成了电动车的停放场所,2019年该栋楼曾因电动车发生过火灾。被大火熏黑的墙面在新闻视频里赫然入目,架空层里停着密密麻麻的电动车,墙上是复杂的充电线路。此外,还有网友早在2020年就在社交平台上投诉过该小区严重的电动车充电隐患问题。
如果世界上真的有“如果”,如果几年前的这些有关明尚西苑电动车充电风险的投诉、报道被重视,如果采取有力措施、移除火灾隐患……但是世界上没有“如果”,生命更不应该是一场侥幸。
职能部门针对电动车充电安全的要求早就三令五申。早在2017年,公安部就曾出台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瓶车或者为电瓶车充电”。之后一直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的安全隐患问题。2021年一则“电动车进电梯发生爆燃,致5个月婴儿住进ICU”的新闻让全社会震惊。
安全标准不能打折扣,消防标准不容打折扣,安全规程、消防规范没有一条不是用鲜血和生命写成的。“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消防减灾,避免“血的代价”,就要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干预,寓风险预防于日常安全管理之中,将明显的安全漏洞、消防隐患在第一时间里消除。小区里的充电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过道充电、进楼入户等问题,无时无刻不在酝酿安全风险。“祸患常积于忽微”,充电乱象时间长了,就可能有麻痹心理、侥幸心态,就会无视灰犀牛的存在
这一次“2·23”火灾事故教训深刻,充电乱象、消防隐患被一说再说,网友吐槽过,媒体曝光过,但是悲剧还是发生了。这说明底线不容含糊,安全没有侥幸,不要用生命去试探安全规范,不能向“带血的便利”妥协。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对安全隐患要曝光、要报道,但最最关键的是必须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