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实施发放稳就业补贴等相关措施:助力企业生产 提振用工信心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通知,实施发放稳就业补贴、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等相关措施,进一步助力企业生产,提振企业用工信心。
根据通知,为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对在2024年2月10日到1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企业,各区(园区)可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给予稳就业奖励补贴。同时,2024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
此外,我市将继续做好企业用工保障。今年一季度,对企业派员参加市、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市外招工活动,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人社部门补贴50%,招聘活动费用统一由主办方承担。鼓励省外劳务输入基地为我市重点企业输送劳动力,促进东西部劳动力来厦就业。一季度,对输送的首次来厦的市外劳动力,在我市重点企业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含)以上的,经核实确认后,给予劳务输入基地合作运营机构2000元/人的输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