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卖假药牟利 俩娃宝妈被公诉

特区新闻广场 2024-02-03 21:45:16

2024-02-03 21:45:16

通过网络售卖假药,这种做法害人又害己。近日,湖里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妨害药品管理案,一位有两个孩子的母亲被提起公诉,我们一起来看。

站在被告席上的苏某,曾因诈骗罪被判处十年,2016年4月刑满释放。案发前,刚离婚的苏某带着两个孩子生活。为了赚钱,苏某开始通过朋友圈等渠道,销售“五毒腰椎间盘突出疼痛丸”“鼻炎舒爽通”“呼噜水”等十多种药品。

被告人 苏某:当时我带两个小孩,刚离婚,没有生活来源。我就看别人朋友圈发(卖药),我就跟着他发,我这边卖了,他那边帮我发货。

没多久,她的行为被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发现。经过认定,苏某售卖的药品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2022年5月12日,苏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公诉人:本案扣押的“五毒腰椎间盘突出疼痛丸”“鼻炎舒爽通”“呼噜水”等十种药品,属于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同时认定其构成劣药。

湖里区检察院在提起刑事公诉的同时,一并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苏某除需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庭审前,就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苏某承担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12740元,同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刊登致歉信,对其销售劣药行为向广大消费者公开致歉。随后,公诉人就刑事部分,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被告人苏某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明知系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而销售,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2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药品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苏某对指控的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悔过。

目前,这个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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