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装“富二代”诈骗170多万元 一男子获刑八年六个月

特区新闻广场 2024-02-01 21:44:20

2024-02-01 21:44:20

自称是“富二代”的朋友总来借钱,该不该借?不少人被这样的名头迷了眼,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最近,同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通过伪装“富二代”交友并编造了各种理由借款,竟诈骗了上百万元。

2022年7月,孙先生在一个饭局上结识了自称是“富二代”的陈某,并相互加了微信。刚开始,两人偶尔通过微信聊些家常,聊天中,孙先生觉得陈某人脉广,而且陈某还在朋友圈里晒出开豪车、住别墅的照片,这让孙某越来越相信陈某就是“富二代”。去年1月,陈某忽然向孙先生借钱。为了攀上陈某,发展自己的事业,孙先生立马转了账 。没想到,孙先生还没找陈某帮忙,陈某却接二连三地遇到“困难”,并向孙先生求援。

同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陈登辉:他最经常用的理由是,银行卡里面有大量的余额,然后被冻结了没办法使用,他另外还编造了,说需要请领导吃饭,在夜场高消费,没有钱支付,钱不够,或者说醉驾被抓,需要钱疏通关系等等。

短短5个月时间,孙先生向陈某转账超过了120万元。孙先生感觉不对劲,就多方打听,这才了解到陈某的“富二代”身份是假的,于是赶紧报警。警方调查后查明,2022年6月到2023年5月期间,陈某伪装成“富二代”,向5名被害人诈骗了170多万元,除了孙先生外,其余4名被害人均是女性。

同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陈登辉:发展为情人关系或者说发展为较为熟悉的朋友关系,让被害人比较相信陈某,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他会谎称说自己已经买了一部苹果手机,或者说名贵的包包,已经在路上了,让被害人尝到一个甜头。

同安区检察院审查后认定,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他人钱款共计170多万元,已经构成诈骗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同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 陈登辉:豪车是租赁的,别墅也是租赁的,各种夜场消费的钱,来源也是诈骗而来的,他这种诈骗是熟人之间的诈骗,与电信网络诈骗跟陌生人之间的诈骗是不同的,被害人是有防范的空间的,第一个点是不要轻信,第二点是不要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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