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病人陪护服务如何评定验收?厦门出台相关家政服务标准
1月19日,厦门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举行“一老一小”家政服务标准发布会,我市婴幼儿及居家病人陪护有了新标准、追溯有了新依据。
厦门家庭服务业协会党支部书记、家政标委会主任委员谢赳介绍,“一老”标准即厦门家政《居家病人陪护》团体标准,该标准适用于家政服务组织与家庭服务人员为出院后的病人提供的居家陪护服务。
标准明确,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在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平台录入实现人证合一,同时应持有健康证,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标准对居家病人(老人)的环境卫生、病情观察、生活照护、用药照护、安全照护等内容提出详细要求,仅居家病人(老人)的生活照护环节,就对清洁照护、口腔清洁、头发清洁、皮肤清洁、饮食照护、鼻饲照护、卧位照护、活动照护、排痰照护、排泄照护、睡眠照护等提出标准。此外,标准化解析居家病人的用药照护、跌倒的预防与照护、跌倒的防范措施、烫伤的预防与照护、心脏骤停的应急处理,居家病人(老人)的心理照护、与病人(老人)的沟通交流、与病人(老人)家属的沟通交流等流程。同时,通过附件提出规范性协助护理操作说明,并根据资料规范病人生活自理能力评定,提出居家病人陪护的服务验收、评定与解决方案。
谢赳介绍,“一小”标准即《婴幼儿照护》地方标准。该标准的诞生填补了国内婴幼儿照护操作标准的空白。标准的出台不仅可以进一步规范育儿嫂的服务行为,也能让家政企业在培训过程中有标准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