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国家法》利剑高悬:剑指“台独” 遏制分裂
今天,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发布题为“《反分裂国家法》利剑高悬”的文章,迅速引发岛内媒体关注。台湾媒体报道指出,大陆喊话台湾情治部门,非常罕见。
文章指出,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这部依据宪法制定的“反”字头的法律,实施近19年来,成为名副其实高悬在“台独”分裂势力头顶的利剑,为维护台海和平稳定、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文章强调,《反分裂国家法》针对的是外部势力干涉和极少数“台独”分裂分子及其分裂活动,绝非针对台湾同胞。
文章还将这柄利剑分四部分:剑刃:剑指“台独” 遏制分裂;剑格:明确性质 划出红线;剑柄:神圣职责 人民掌握;剑鞘:藏锋敛锷 争取和平。
文章刊发后,迅速引发岛内媒体的关注,台湾《联合报》在报道中指出,《反分裂国家法》第一条即开宗明义,明确了它要“斩”的对象就是“台独”分裂势力,要遏制的是他们分裂国家的行径。报道称,《反分裂国家法》从立法上明确了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的权利和义务主体都是中国人民,确保了这柄利剑的剑柄握在两岸14亿多中国人民手中。台湾“中时新闻网”转发文章时指出,大陆向台湾情报部门喊话,非常罕见。文章指出,大陆奉劝台湾情治部门,民进党当局只有一己政党之私利,完全不顾两岸同胞利益福祉,更遑论一线情报人员的死活。搭上这辆“末路战车”,甘当“台独”分裂势力的“马前卒”“急先锋”,大搞不义之举,大行忤逆之道,结局只有一个,就是粉身碎骨、身败名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