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帮你问:承租城市无产权证房屋想要解约 能要回押金吗?

厦视直播室 2024-01-11 21:09:44

2024-01-11 21:09:44

市民詹先生向我们咨询,其在厦门市区租赁了一套无产权的房屋用于开办小型加工厂,但因为生意不佳,想要解除未到期的租赁合同,他想知道,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押金是否能要回?来听律师的解答。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 沈锦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建议詹先生先通过协商的方式,与出租方商量解决问题的方案。若协商不成,詹先生可起诉要求依法确认租赁合同无效,返还租赁押金。庭审中,詹先生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产权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出租方若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若出租方无法提供,则可以明确告知出租方,出租人的房屋位于厦门市区,在房屋没有产权证、又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情况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出租人应该在承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后退还押金,同时出租人无权向承租人要求支付违约金,当然出租人可以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要求承租人按实际占用房屋时间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如因无效租赁合同产生实际损失的,则由双方按过错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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