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鼓励工业及仓储项目改造补民生短板项目
为规范工业及仓储用地改造,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城市更新和高质量发展,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厦门市工业及仓储用地改造管理办法》,通过唤醒“沉睡”工业、仓储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办法》适用于本市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以外的国有建设用地中的工业及仓储用地。《办法》指出,从激发市场活力、完善片区配套服务水平角度,在符合规划、建筑结构、消防、生态环境和行业规范等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工业及仓储项目改造为教育、医疗、养老托幼、体育四类补民生短板项目。位于市级及以上政府批准设立的软件研发、文创专业园区的,可以分别改造为软件研发、文创类项目。经认定为低效用地的,可按国土空间规划的用途进行再开发,改造为商业、办公、酒店等经营性项目,但不得改造为商品住宅项目。
需要提醒的是,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建筑功能。经审核批准后,土地用途变更的,改造后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须办理整体产权、整体持有、整体抵押、整体转让;建筑功能临时变更的,不改变原用地性质、土地使用年限和原土地房屋权属关系,不办理建筑功能变更登记,不得转让。《办法》将于本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