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 厦门“五经普”启动正式登记

厦门日报 2023-12-29 08:42:34

2023-12-29 08:42:34

2024年1月1日起,厦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下简称“五经普”)将进入正式登记阶段。

“五经普”正式登记将如何开展?调查对象、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分别是什么?又将采取哪些调查方法?昨日,厦门市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柯友升现场解读厦门市“五经普”正式登记的相关内容并就热点问题答疑解惑。

据介绍,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与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组成三大周期性全国普查项目。“五经普”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是对经济家底的一次“全面体检”。  

“五经普”热点问题答疑  

普查登记的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普查对象是我市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界定。

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普查登记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

普查表的时点指标填写2023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报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数据。

原则上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应在2024年3月10日前网上填报;2024年4月15日前省级普查机构完成普查表数据审核、验收和上报,从业人员、研发表应在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省级审核验收上报。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与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登记表应在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数据采集上报;2024年5月31日前省级普查机构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上报。

普查的内容是什么?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

依据不同普查对象,普查登记表分为五类,其中与以往历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五经普”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

(一)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

本方案中的一套表单位,即一套表调查单位,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普查内容为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人员工资、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等。

(二)非一套表单位普查登记表

普查内容为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能源及生石灰生产、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情况。

(三)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表

普查内容为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

(四)部门普查登记表

普查内容为金融、铁路部门及军队系统负责普查的单位基本情况、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等内容。

(五)投入产出调查表

调查内容为选定的调查单位的投入结构信息,以及固定资产投资构成调查、进口货物使用去向调查等内容。

普查登记采取什么手段?

一套表单位,由各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对象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填报普查表。对于非一套表单位,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进行入户调查。

普查登记方法是什么?

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对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进行抽样调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具体按照《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组织实施。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采取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

普查登记流程包括哪些?

2024年1月至4月是普查正式登记阶段。

首先是数据采集。一套表单位在数据采集处理系统中填报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入户调查的方式报送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由普查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入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将填写完成的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导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每个普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完成后应及时上报。

其次是基层数据初审与上报。各级普查机构在基层数据上报期间要对数据进行随报随审。

最后是登记查疑补漏。根据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入户调查结果与普查单位名录差异情况、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等进行查疑补漏。

经济普查有哪些法律依据及相关要求?

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

经济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地提供普查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为统计执法依据外,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法纪,不折不扣执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参与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普查数据如何发布?

普查数据将会以普查公报、新闻稿等方式,在新闻发布会及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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