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欠下上百万元债务 竟找人虚构诉讼分配拍卖执行款
男子欠下上百万元债务,为了逃债,他竟然找人合谋,伪造借条逃避法院执行。他们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近日,翔安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这起案件。
本案的被告人蔡某和其妻子曾在2018年欠下案外人林某140万元债务,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查封了蔡某妻子名下的一套商品房和一个车位。蔡某为逃避执行,找到有资金往来的冯某合谋,伪造了130万元借条并捏造他和妻子向冯某借款未还的事实,由冯某向翔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意图以此参与分配执行款。判决生效后,因为冯某没有申请强制执行,未能参与分配房产的拍卖款。同时拍卖的房产尚不足以清偿蔡某欠下的债务,翔安法院又继续拍卖被查封的车位。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邓芳:(冯某)参与分配这个车位的拍卖款,仅参与分配到11万余元,还有大部分的债务没有清偿完毕,被告人蔡某他的农村自建房遇到了征拆,有一笔征拆补偿款,法院就依法去向征拆单位发出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扣划。
去年3月,蔡某见冯某没有撤销执行申请,于是向翔安法院执行局提出执行异议,称执行的债务已经结清。另一边,冯某却不愿再承认债务已经结清了。蔡某担心征拆款可能被扣划,就向法院主动坦白了虚构诉讼以逃避执行的事实。翔安法院经调查后决定再审该案,并将蔡某、冯某涉嫌虚假诉讼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两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被告人蔡某:我的内心知道这是假的,这不是真的欠她钱,我就来执行局,就是说这个钱已经还给她了。
被告人冯某:因为他是让我要跟法官讲,他欠我的钱全部还清了,我觉得我不能一错再错,再去欺骗说谎。
翔安法院经审理认为,两被告人恶意串通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取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分配执行款,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且严重浪费司法资源,妨害司法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情节严重,行为均构成虚假诉讼罪。
公诉人:本案历经财产保全,一审开庭作出一审判决,执行分配、执行异议、执行听证等诸多的审判,提起执行的程序,有损司法公信力和法律权威。
翔安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邓芳: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和悔罪表现,对被告人蔡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7个月并处罚金2万余元,对被告人冯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同时宣告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