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成立破产事务工作专班:府院联动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企业破产清算工作不仅涉及到法院,还常常需要很多行政部门的配合。上午,厦门破产法庭成立了破产事务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将充分发挥政府与法院在破产程序中的联动合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不少企业在破产之后,会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法院就会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专门帮助企业处理破产清算工作。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不少行政部门、银行因为不了解“破产管理人”这一身份,导致破产管理人的工作开展受阻。为了促进府院联动,今天上午,破产事务工作专班在厦门破产法庭成立。这个工作专班组织架构完整,内设专管员,并实行“组长办公会+专题协调会”的工作运行机制。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新平:这个工作专班成立让各府院联动的成员单位,形成了制度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对以后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的提升,肯定是有一个极大的帮助。
据了解,厦门破产法庭自2020年8月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破产案件2177件,累计化解债务692.91亿元,处置盘活破产企业财产71.72亿元。为了进一步提升办理破产的便利度,工作专班揭牌成立现场,还发布了《厦门市创新破产府院协同 提升办理破产便利度的实施意见》。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新平:实施意见的落实主要是让各成员单位明确自己的职责,细化工作分工,包括破产案件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涉及财产处置、信用恢复、税费缴纳等等各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