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布!厦门这417人被查处!重罚!姓名、车号曝光!
i听厦门 2023-12-26 07:46:32
近日,市交通局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和市交通执法支队通过i听厦门广播发布最新2期“曝光台”,58名驾驶员因非法营运、359名出租车驾驶员因行为违规被曝光。
非法营运车辆驾驶员曝光台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规行为曝光台
12月20日上午,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的执法人员在翔安大道仑头段巡查时发现,一部贵州籍旅游包车停在路边,2名乘客正准备上车。 经查,该车为省际旅游包车,从泉州市晋江池店出发计划前往贵州省贵阳市,车上搭载30名乘客。 根据驾驶员白某现场出示的包车标志牌显示,车辆起讫点为贵州兴义至福建闽侯,有效期为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3日,已超期多日。同时,驾驶员也无法出示本趟包车合同,声称因长时间无法回车籍地导致包车标志牌失效。 这部大客车因存在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违法行为,已被执法部门立案调查,一经查实,该车所属企业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进一步的处罚。 通讯员:苏智集 12月18日上午,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翔安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翔安区大嶝岛九架厝景点旁发现,一辆网约车有些“不对劲儿”,该车司机见到执法车辆后一直想要躲避检查,执法人员见状迅速对该车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但驾驶员刘某却支支吾吾称未携带证件。执法人员通过系统查询发现,刘某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且该趟次载客未在网约车预约平台接单。 事实面前,驾驶员刘某承认其想跑网约车赚点钱,但他未办理相关证件,乘客也是通过线下招揽,协议运费150元。 针对该网约车司机因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线下揽客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其开具法律文书,相关责任人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李登辉 12月14日21时许,交通执法支队海沧大队执法人员在孚莲路巡查时发现,一部漳州籍大客车满载乘客从海沧某电子工业园驶出。执法人员上前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这部车运载的44名乘客都是工业园内一企业的员工,是作为员工通勤的车辆。 通过进一步核查,执法人员查明该车为漳州一家客运运输公司所有,当天行程从海沧某电子工业园到集美灌口,起讫点均在厦门市范围内。 执法人员耐心向乘客解释:法律规定客运包车除执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达的紧急包车任务外,其线路一端应当在车籍所在地。该车车籍地在漳州,而这趟运输起讫点均在厦门范围内,已属违规行为。这种违规包车客运扰乱了正常的客运市场秩序,也损害合法经营者的正当利益,同时这些包车可能存在保险不足、车辆不正常安检等安全隐患,一旦出现事故,乘客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这部客车所属运输企业因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违规行为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处予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通讯员:许传伟 12月14日晚,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思明大队在鹭江道沿线中山路和旅游客运码头一带开展夜间执法巡查,在轮渡码头公交站附近查获一部违规出租车。 当时,该出租车停在公车站前,处于空车待租状态。执法人员上前询问驾驶员姓名,驾驶员指着其摆放的服务监督卡上面的名字说本人是杨某某。执法人员核查发现服务监督卡上的头像与本人不符后,要求驾驶员出示从业资格及其他相关身份证件。驾驶员一口气拿出两本驾驶证,一本是杨某某,另一本是马某某的,脱口而出“我叫杨某某,马某某是我哥。” 经过人像甄别,执法人员发现马某某才是驾驶员本人姓名,驾驶员撒谎了。面对执法人员一再追问,驾驶员最终承认自己叫马某某。通过执法系统执法人员还查询到,马某某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告诫马某要立即纠正自己违法行为,其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不能驾驶出租汽车从事营运活动。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该名驾驶员马某某因涉嫌违反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活动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通讯员:洪小艺 12月13日9时许,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海沧大队执法人员在厦门西高速出口一带开展客运车辆专项执法检查,现场查处两起网约车驾驶员违规线下揽客。 执法人员在检查一部黑色小型商务车时,发现车内5名乘客均是从龙岩乘车到厦门,大家互不认识。另一边,从驾驶员处得知,该车是网约车,驾驶员也有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但对于这5人的订单却支支吾吾,表示车上只有2名乘客没有订单,3名乘客有线上订单。后经查证,车上5名乘客均无网约车订单。 事实面前,驾驶员承认了私下载客的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对该车司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驾驶员必须严格依法遵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保障驾乘人员切身利益。 通讯员:方鹭 12月10日上午,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巡查时,发现一部网约车没有停在网约车候客点等客,而是“舍近求远”停在对面的岩通二路上,驾驶员则是带着乘客走步行过去坐车。 执法人员上前执法检查了解到,车上乘客都是通过电话联系该司机乘车,而驾驶员林某现场只能提供网约车的营运证件,无法出示其个人从业资格证件。 林某坦言,自己今年刚满20周岁,18岁成年后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至今驾龄还未满3年,无法向相关部门申领《网约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自知理亏的他不敢进去候客停车场载客,只能抱着侥幸心理在外围上客,企图逃避执法检查。 网约车驾驶证考核程序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可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考核合格后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执法人员向林某强调,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不得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林某表示会听从劝告,回去先另谋出路,等待明年考取个人从业资格证件后再从事营运活动。 经交通运输系统核实,今年8月林某同样因驾驶网约车违规线下揽客违法行为被交通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过,这已是林某第二次被查处未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营运车辆的违法行为,他将面临罚款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的处罚。同时,林某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违反规定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将被处300元及以上至500元以下的罚款。 通讯员:沈文武 12月7日18时许,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查处一部涉嫌非法营运的小轿车。 眼见车辆被暂扣,驾驶员李某越想越恼,独自坐在路边唉声叹气,情绪低落。现场执法人员廖茂源发现李某情绪不对,上前耐心相劝:“从事非法营运工作,一时没被抓只是运气,被抓是必然的。”小廖联合民警一起,先是给李某分析违法行为,讲清法理情理,再递上热茶和食物,分析非法营运的危害和可能给自身、乘客带来的安全隐患。 在小廖的耐心宽慰与诚恳谈心下,司机李某情绪慢慢缓解,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会听劝”,之后会依照相应法律法规,成为一名合规营运的司机。 该车已被执法部门依法暂扣,驾驶员李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其驾驶证3至6个月。 通讯员:沈文武 12月2日9时,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一带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小车快速从停车场“位移”到上客区,驾驶员慌张地招呼乘客上车。 看到执法人员上前,驾驶员刘某慌忙解释自己是来接朋友的,当问及所谓“朋友”的相关信息时,刘某却答不上来。经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乘客是通过他人介绍后电话联系司机,准备要从厦门北站前往漳浦,本趟行程需要支付车资150元。 面对执法人员,刘某坦白了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刘某还懊悔表示,他特意掐准时间到上客点接乘客,“没想到就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还是被逮了个正着。” 现场,执法人员本着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向刘某进行普法教育,在听到执法人员的教育,刘某表示自己已经意识到错误,事后一定会去办理相关的证件。 该车已被执法部门依法暂扣。驾驶员刘某因涉嫌非法营运,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将由公安交警部门暂扣其驾驶证3至6个月。 通讯员:饶靖东 12月4日,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海沧大队在东孚高速出口一带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小轿车内载有三名乘客,还装满了行李。执法人员上前询问时,驾驶员拼命朝乘客使眼色,并抢着解释说大家都是村里朋友,一起去找亲戚。执法队员初步判断该车可能涉嫌非法营运。 执法人员通过询问车内两位老人了解到,他们携带多袋家乡特产要去集美看望儿子,车是儿子帮忙联系的,还连连摆手表示不了解该车是否有“证”。 另一边,驾驶员承认自己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并表示早有给车辆办理相关营运证件的想法,但一直没有付诸行动。 执法队员告知两位老人不会针对乘客进行处罚,并在执法调查结束后帮老人整理好行李,联系亲属妥善接回。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该车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驾驶员因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2万元以下行政处罚,后续交警部门还将暂扣个人驾驶证3-6个月。 通讯员:林艺辉 11月30日15时许,市交通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在厦门北站对一部客运旅游包车进行检查,查出车辆驾驶员的从业资质存在“猫腻”。 执法人员查明车辆属于厦门某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所有,驾驶员闫某出示了自己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执法人员却在官方数据库里无法查实闫某证件的有效信息。 在执法人员追问下,闫某表示自己是在外省报名考试的,同时表示可以通过“某运政信息网”查询信息。可当执法人员用电脑端进行核验时发现,闫某提供是“山寨版”网站地址,非官方网站。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中,驾驶员闫某因涉嫌使用伪造从业资格证件驾驶客运车辆的违法行为,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处予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必须通过正规培训机构报名培训后取得相应从业资格。切勿无证或使用伪造证件上岗,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通讯员:饶靖东 11月27日,厦门交通执法支队思明大队执法人员在厦门火车站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辆闽C牌照的私家车停靠火车站北广场,车上已有两名乘客,现场另外一名乘客准备上车,形迹较为可疑。 面对执法队员检查,司机谎称几名乘客均是通过网约车平台叫的顺风车,但现场却无法提供该车的营运证及相关订单界面。 执法队员进一步核实,该车并未取得营运证,驾驶员也未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通过执法系统执法人员还查询到该车驾驶员此前因非法营运行为已被厦门市交通执法部门查处过一次。从乘客口中执法人员得知,他们均是通过电话直接叫的车,准备从厦门前往泉州安溪,协议运费为每人60元。 在证据面前,驾驶员承认了违法营运的事实。驾驶员称,三年前他因为非法营运被查处过就不敢在开“黑车”了,上个月新提了一辆新能源车准备跑一下网约车,已经在申请营运证及从业资格证了,但因为抱有侥幸心理,想着一边申请一边接客营运。 根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该车辆因涉嫌非法营运已被依法暂扣,执法部门将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如要从事网约车营运载客,必须人、车先取得相关的证件,且要通过合规网约车平台接单,方可上路载客营运,否则将面临法律严惩。 通讯员:刘俊明 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思明大队结合辖区特点,针对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行动。 11月27日10时许,执法人员在厦大、南普陀一带开展执法巡查工作时,发现一部涉嫌拒载的出租车。当时许多游客在南普陀附近候车,一部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缓缓驶来,停靠在南普陀门口,有两名游客上前准备搭乘,但在与驾驶员隔着车窗交流了几句后便离开了。 执法人员通过询问两名乘客得知,他们的目的地是中华城,驾驶员告诉他们有点堵,没法去。之后,面对执法人员驾驶员也当场承认了自己拒载的违规行为。 根据《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该车驾驶员欧某某因无正当理由拒载违规行为已被交通执法部门依法立案,驾驶员欧某某将面临罚款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11月21日,执法人员在鹭江道及中山路周边开展执法巡查时发现,一部出租车的驾驶员的服务监督卡未按规定放置,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给予批评教育。接受检查的驾驶员表示:“以后一定会按规定摆放好监督服务卡,规范自己的运营行为,也让乘客放心。” 通讯员:洪小艺、张莉 11月21日21时,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湖里大队接群众举报,称22日凌晨5点左右有省际大客车在悦华路违法揽客。 接到举报后,市交通执法支队湖里大队迅速反应,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连夜部署执法行动。22日凌晨4点多,天还未亮,执法人员已在悦华路附近一带布控守候。 5点10分,一部河南牌照的大客车缓缓出现,并停在路边上客,待乘客上客完毕即将驶离,执法人员立即上前进行执法检查。 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车为省际旅游客车,也取得了相应的省际旅游包车标志牌。该车因要返程回河南,司机便发布信息招揽乘客,费用为每人260元,现场有两名乘客上车。 执法人员提醒乘客,乘坐大客车必须到正规客运站搭乘,需通过正规途径实名购票,行李物品也必须过安检。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批评教育,旅游包车不得随意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乘客,要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该车所属公司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吕志炜 11月7日10时许,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思明大队在世茂双子塔周边开展检查时,发现一部出租车的驾驶员孙某存在异常情况。车内摆放的岗位服务证上的驾驶员照片是一张圆脸,而现场驾驶员孙某却长着一张方脸,发型也明显不同。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孙某进一步出示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 驾驶员孙某出示本人从业资格证,执法人员将其与岗位服务证对比后发现并非同一人。事实面前,孙某只能承认,他未按规定放置岗位服务证,并辩解服务证是前一天晚班驾驶员放的,当天自己上班时忘记摆放。经执法人员核查,该车驾驶员孙某的从业资格证处于锁定状态,依规不得继续驾驶车辆从事营运活动。现场,执法人员责令驾驶员孙某立即停止营运行为。驾驶员孙某因未取得有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活动的违规行为,将面临交通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洪小艺 市民游客乘坐营运车的过程中 如遇到问题 可拨打12328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