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和平台骑手权益保障系列报道(一):厦门多维度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近年来,伴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不断扩大,如何让他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从今天起,《厦视新闻》推出快递员和平台骑手权益保障系列报道,聚焦我市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方面推出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统计数据显示,我市登记在职职工总数272.4万人,现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50万人左右,占比约18.36%。面对岗位收入不稳定、职业伤害无赔偿、社会保障不全面等困境,如何为他们撑起权益“保护伞”?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显得尤为关键。
今年2月,我市组建了快递员和外卖骑手权益保障工作专班,在充分开展专题调研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动落实举措。今年9月,我市成立了全省首家实体化、一站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服务中心,为在厦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案件受理、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就业创业等一站式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前不久,刚从上一家外卖平台离职的王先生,就遇到了工作不满一个月,劳动报酬索要难的烦恼。在权益保障中心调解员的帮助下,王先生如愿拿到了实际工作天数的工资。
外卖骑手 王鹏祥:过来写了一份申请,然后就通过(调解)后面公司主动打电话过来说,工资他们承诺给我发放,确实解决了,服务非常好,我感觉很满意,办事效率很高。
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引导企业与劳动者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投诉有门、维权有道”。中心运营以来,已受理涉及骑手案件31件,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提供法律援助14件,法律咨询132人次。
下一步,权益保障服务中心将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信息归集和数据应用升级,建设集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监测预警和决策分析支持于一体的管理平台。
市人社局总会计师 吴目国:通过线上线下受理的一体化,整个公共能力服务的提升,让我们的平台骑手跟外卖配送员他们能够足不出户,就能够享受到政府的各项公共服务。
在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尚无法全面覆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情况下,市人社局还会同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出台《加强“法治+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拓宽调解领域,指导成立了10个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9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组织以及7个商会人民调解组织;市邮政管理局推动成立邮政快递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依托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中心,首期聘任11名专业律师任兼职调解员。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林声贤:他们要去主张权益,遇到一些法律关系的认定各方面的问题,我们给他做法律方面的咨询,同时权保中心也有劳动监察大队以及劳动仲裁,他们也都会介入。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李明哲:我们想利用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在加强新就业群体劳动保护方面,怎么来平衡平台跟骑手之间的这种关系,我们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让劳动关系进入到法治的规范化轨道。